供稿: 各专业班级: | 时间: 2009-09-07 | 次数: |
各专业班级: 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2009—2010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展开,请各专业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核实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贷款学生每人每次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二、时间安排 1、6月10日—16日,各专业确定本专业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然后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通知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然后由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确认。(注:《审批表》11月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2、6月16日—7月10日,各专业辅导员利用“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贷款学生信息。 3、7月10日—12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录入的贷款信息进行审查并上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希望各院(系)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把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得更好。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 |